本报记者 方驰 通讯员 刘志亮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安委会、省应急管理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隐患排查,狠抓专项整治,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有效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形势总体稳定。
近期发布的2019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实现了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双下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事件。
强化举措
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我市坚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2019年,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先后召开15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督促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并先后研究出台《黄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强化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我市“四大家”领导多次率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调整安委会组成人员,形成市安委会和12个专委会的“1+12”模式。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成为常态,应急、住建、公安等专委会牵头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先后召开2次约谈会,对12家事故频发或发生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单位进行约谈和警示。新增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135家,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2家,有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工作,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先后治理3批39处重大隐患,全市完成计划执法1623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589份,排查并督促企业治理隐患6842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2家,累计处罚438万元;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累计处罚65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4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
健全机制
稳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在全市机构改革“一盘棋”推进下,我市统筹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推进市应急管理局于2月底挂牌成立,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相继成立,初步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管理体系。
为加强统筹,我市初步建立起应急联动机制。制定《黄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建立完善由市应急局、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公安110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市人防办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军地联合应急救援机制。目前,全市综合救援队伍1支,专业救援队伍4支,社会救援队伍2支,森林火灾救援队伍50支。
在2019年森林防火应急救援中,全市76家扶贫工作队就地转为防山火抗大旱工作队,进一步充实力量,明确包保任务,确保责任到人、任务上肩,起到显著的作用,彻底扭转森林火灾多发态势。及时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黄色预警。对49个防火抗旱重点镇、村、58家市直单位(部门)驻村(防火抗旱)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8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个,组织处理10人。
为提升应急能力,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逐步完善预案修编及备案工作。全市专项应急预案27个,部门应急预案66个,基本覆盖全市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事件)。2019年先后组织开展黄石市防汛抗旱综合实战演练、中石油水上溢油联合应急演习,均取得良好效果。
快速响应
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科学部署,明确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灾害信息员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出台灾害信息员工作补贴政策。制定《黄石市自然灾害会商研判工作规程》,每月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会商。
同时,我市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公共安全研究所进行合作,前期投入200万元采购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对策措施研究项目,在开发区、下陆区进行试点。明确行业牵头,单位联动,排查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高温天气防范等方面的险情隐患监测排查,开展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管控。
在宣传方面,我市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3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加活动,布置展板4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现场咨询1万余人次。国家级、省市级媒体编发信息500余篇,刊发《黄石应急管理》专版16个。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日等集中宣教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
目前,全市共有16个社区被湖北省减灾委命名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社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严格考核企业安管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共11204人次。使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