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楚晚报记者 阮瑞祺)拖欠农民血汗钱,不仅要受到社会的谴责,还要遭到法律制裁。23日,东楚晚报记者从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该支队将2020年第三季度我市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向社会进行公布。
此次公布的案例为一起。具体为:2020年3月,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在大冶市东港公租房、大冶市尹家湖公立幼儿园、大冶市刘建和还建楼三个项目做工被拖欠工资。
经查,该三个项目实际承揽人张吉文拖欠24名农民工工资580885.00元。2020年5月27日,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张吉文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
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0年6月12日,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