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磊)近日,来自我省6个探索“评定分离”改革县市的有关负责人来到黄石市市民之家,集中调研学习我市“评定分离”改革经验。
“评定分离”,即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改变评标专家对评标定标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招标人的定标权。2018年8月15日开始,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在全省率先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去年12月,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该事项纳入第二批经验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
“评定分离”改革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评审专家对评标结果不再排序,实现由专家定标向招标人定标转变。通过实行资格审查合格制评审制,解决过去因“评分”而产生的人为因素和投标资格、业绩、获奖和财务指标要求过高的问题,促进公平竞争;招标人“权责统一”,根据定标办法,客观、公正地自主确定履约能力强、价格合理的中标人。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601个项目实施了“评定分离”,中标总金额130亿元,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