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入选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8/10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黄石动态

  本报讯(记者 陈弘毅 通讯员 翁彧)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21年,我市以全省申报评审第一名入选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获4000万元奖补资金。全省仅我市和孝感市入选。

  据了解,从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试点期暂定3年,中部地区每个试点城市的奖励标准为4000万元,可用于试点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或用于试点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

  近年来,我市制定了《黄石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千企千亿”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黄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激发和释放民营和小微企业活力。

  为强化财政、金融、货币、产业政策的有效联动,确保政策性贷款资金直达企业,着力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我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建立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为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增信,为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覆盖更广、方式更活、实效更强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截至2020年末,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92%,较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5.4%;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加4864户,全市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当年累放贷款平均利率比年初降低1.02个百分点,整体实现年度“降本”目标。

黄石日报|202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