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高斌 通讯员 梁敏)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连日来,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一封《致全区食品销售经营者和市民的告知书》发放到经营者和市民手中。
该告知书共有10条,条条都是硬性规定。诸如: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酒类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酒类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等问题食品和水淹食品等。
同时,对违反告知书第三、四、五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告知书还提醒学生,购买食品选择在正规的超市、大卖场以及规范的商店购买……
该区市场监督局还要求食品销售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相互监督。并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