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大数据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1/09/30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黄石动态

  税收治理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疫情大考下,大数据对于非接触式办税、企业供销需求及税收风险研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数据孤岛”耸立、税收基础数据不完善以及数据风险预警系统“后知后觉”等,都暴露出当前大数据运用于税收治理中的问题。因此,必须秉持“三大理念”,坚持“三个转变”,运用大数据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税收治理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一是要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倾听纳税人心声,了解纳税人需求,以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为突破口,提升纳税服务的针对性。二是要尊重纳税人的主体地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有效采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和建议,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三是要以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坚持由纳税人评判,把纳税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奋斗目标。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推动税收治理从“差异化”向“法治化”转变。一是要建立数据库共享机制,树立数据共享思维,完善数据共享平台,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打破信息孤岛,加快实现多部门、多层次、全方位的数据共享机制。二是要明确数据采集权限,以法律形式约束和规范行政机关、纳税人、个人对数据的采集权限和数据使用的边界,保证国家信息安全和纳税人隐私得到保护,切实处理好数据与安全的关系。三是要规范治理程序,破除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机制壁垒,及时补足短板,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税收治理从“经验管理”向“数据管理”转变。一方面要树立税收治理的大数据思维,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思维,围绕税收治理中难啃的“硬骨头”,通过分析、挖掘、研究税收海量数据信息,探索税收治理的新方法、新途径,推动税收治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准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大数据治理的技术保障,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定期维护数据施政平台,确保税收基础数据高效畅通运行,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引进专用技术人才,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黄石日报|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