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村历年签订的‘三资’合同进行清查,清理合同809份,其中问题合同231份。”23日,陈贵镇副镇长柯广宇接受采访时说,通过“三资”合同清查,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有效提高集体收益11.58万元,追回收益4.67万元。
陈贵成立了镇核算中心、镇产权交易中心,形成了“一会两中心”的管理机制,并在各村成立了村级监管组织,加强了对集体“三资”监管。
据柯广宇介绍,该镇严格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各村明确一名报账员,村级财务统一进入镇核算中心管理。同时,严格实行资金直达制度,各项惠农、低保、救助等惠民资金及货物采购、工程建设资金全部直达各对象账户。此外,严格执行“四签一审”制度,村级支出要求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证证“五相符”。
针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拍卖以及房屋、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大冶市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及资产资源交易处置暂行办法》进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实行“阳光操作”,避免衍生腐败行为。
在此基础上,该镇针对资产、资源,分别建立规范电子和纸质两套台账,动态对资产、资源变化进行及时更新,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结合“互联网+监督”,将民生资金、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等资金的来源、去向、过程、问题、投诉等挂网,接受公众监督。
近年来,该镇全面从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村级财务混乱、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流失、资源低效开发等现象,扎紧预防农村集体腐败的“笼子”,促进农村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