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铁山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七人合议庭,首次利用巡回审判点,在案发地汪仁镇综治中心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
据介绍,此次审理的滥伐林木案件系乡镇易发、多发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为最大程度扩大案件审判的影响力、教育力,该法院选择案发地汪仁镇为巡回审判地点,率先将审判巡回法庭开进乡镇。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陈某违反森林法规的规定,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指使左某、吴某对林地上的林木进行砍伐,蓄积达121.99立方米,四人均应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四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四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及认罪情况,铁山法院当庭宣判,四被告人均被宣告缓刑。
法院同时向四人发出黄石市首份“护山令”,责令四被告在缓刑考验期间参与复绿植树,履行巡山护林等工作。通过“护山令”等方式责令被告人开展复绿补种、生态管护及环境保护宣传等生态公益行动,推进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相融合,实现惩治教育和生态修复双赢。
本次庭审以案说法,用真实鲜活的司法案件、明白透彻的裁判文书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传递给涉案被告人及一方百姓,旁听人员均表示深受教育。
近年来,伴随着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逐步推行,铁山法院环资审判日趋专业化。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局面,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