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田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非法经营,充当保护伞……”这是大冶一男子阿飞(化名)曾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视频内容,视频也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传播和“发酵”。
“当时,这对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晚上都睡不着觉。”16日,回想起在网上被指名道姓诽谤,大冶一干部阿田(化名)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气愤。
原来,阿飞因自家村周边的山被开采,产生大量灰尘和噪声污染, 心中怒气无法发泄,一气之下,在抖音平台发布“实名举报”内容。阿田觉得自己名誉权被侵害,便诉至法院。
前不久,大冶市人民法院还地桥法庭审理了这起名誉纠纷案。法院经审理查明,阿飞在抖音发布关于阿田利用职权,充当他人保护伞、伙同他人参与非法经营牟取利益的问题不属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阿飞在未有充足证据的前提下,在其注册的抖音平台上发布有关举报视频,发布的视频中出现“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非法经营、充当保护伞”等字眼,存在诽谤、诬蔑原告名誉权的情形。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侵犯了其名誉权,并致原告精神痛苦,被告应当停止侵害、删除案涉视频,在案涉平台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法院判决被告阿飞赔偿阿田精神抚慰金2000元,删除平台上不实信息的视频,并公开赔礼道歉,恢复阿田名誉。阿飞不服提起上诉,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纪委监委调查,被告在网络平台反映的内容不属实。”承办法官介绍,阿飞所在村周边的山被开采问题查明是相关公司在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土地建设工厂。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进行交流,都应当遵守法律。作为守法公民,应对自己的语言、文字、图片、视频等负责,严守网络底线,杜绝“网络暴力”。任何问题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不可采取非法手段。诽谤、污蔑除了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负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