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开出首张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政处罚单
发布时间:2023/06/26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黄石动态

 25日,从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大冶一超市因未配备食品安全员、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该局依法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自《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大冶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3月30日,大箕铺镇一包保干部在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工作中,发现区域内一超市存在未配备食品安全员、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问题。包保干部迅速将发现情况移交至大箕铺镇市场监管所,该所工作人员迅速开展核查,发现该超市确实存在上述违规行为,便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据介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明确要求,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整体食品水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黄石日报|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