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大冶市民游先生来到东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业务,在未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清算报告等资料的情况下,仍然很快就完成了业务办理。
当天,东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李亚荣,通过游先生的手机鄂汇办APP获取了电子身份证,又通过微信小程序获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并为其提供了清算报告模版,帮助游先生顺利完成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业务。
为加快企业注销流程,不断深化“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大冶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为目标,制定了《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施方案》,充分运用大冶市综合业务协同平台,积极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尽量减少企业注销提交材料,进一步压缩企业注销办理时限。
与此同时,大冶市政数、市场监管、税务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大冶市市场主体注销联合协作机制的通知》,通过将数据共享平台下沉到乡镇大厅的方式,减少市场主体注销提交的证明材料,实现企业办理注销“最多跑一次”。
“在市场主体提交注销申请后,各级乡镇大厅综合窗口人员可直接调用税务部门共享的数据,对市场主体的清税证明、税务注销、税务登记三种数据的查询结果进行分析,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无法确认市场主体是否存在欠税情况的,由各乡镇政务大厅通过云端政务超市平台视频连线市级税务部门,现场开具清税证明。”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市场主体退出营造宽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