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
发布时间:2023/10/25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黄石动态

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由我市9部门联合出台的《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效率。

  “用地清单制”改革适用于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土地供应前,由各城区政府组织协调相关市直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压覆矿产、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等评估,并对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土壤污染状况等进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在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事项。

  “用地清单制”改革的工作流程为:市土地储备机构将拟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地块信息发送至相关城区政府,各区政府负责制作“黄石市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拟出让地块评估(普查)工作;涉及工业项目的,由区政府编制用地清单表并纳入供地方案,自行组织供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内容要求开展审查,在“黄石市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反馈至区政府,由区政府出台用地清单,然后制定表格。在土地出让前,各区政府编制供地方案,并将“用地清单表”连同用地资料一并报送市土地储备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程序完成供地后,将“用地清单表”连同供地审批资料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后续报建及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再增加“用地清单表”以外要求,如因技术标准等原因确需增加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完善评估(普查)事项。


黄石日报|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