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以深化政务诚信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扩展信用应用为主线,着力争创信用示范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信用湖北”。现将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省市相关信用任务
为落实省、市政府加快打造“信用湖北”建设,对相关政策措施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形成了《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任务分解方案》。强化各单位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形成任务清单,结合我区实际细化制定落实方案。
二、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是我区针对党员干部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受到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的情况,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用“凡提四必”、党风廉政意见“双签字”,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和事后备案有关要求。健全完善“12380”信访举报综合受理平台的值守、响应机制,发挥协同监督作用,严格做好干部日常监督。二是建立政府投诉处理机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同时上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建立“平台统一受理、专人梳理研判、按责分级核办、限时办结反馈、定期回访复核”的工作闭环,形成“五个第一时间”政府失信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黄石港区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3个,截至目前,暂未收到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三是在全区印发《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第一时间成立诚信政府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在全区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抓实商务诚信建设
一是积极引导辖区28家规上企业开展产品执行标准进入标准化信息数据库备案。强化检验检测领域的信用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辖区9家检验检测机构公正性声明自我承诺情况,引导行业自律。二是持续开展“湖北精品”品牌培育行动,组织黄石港区7家企业申报“湖北精品”评选,目前累计2家企业入库培育。天华智能EMS小车输送系统已经通过了“湖北精品”的产品执行标准先进性评价,其“环保安全型多辊共驱RGV有轨智能输送装置”“机械式增强驱动轻型爬坡小车”为国内首创专利技术,填补国内空白,解决了传统输送设备晃动幅度大、稳定性低、定位精度不高等系列瓶颈问题。
四、筑牢社会诚信建设根基
一是为深化信用报告应用,积极转发《关于转发<省信用办关于推进以省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区各相关单位全面梳理本部门(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职责时要求企业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的事项。二是我区严格按照文件推进落实“两书同达+协同修复”,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在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信用修复提醒函。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办理信用修复202户,其中企业80户,个体122户。三是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发挥部门及街道力量开展“信用五进”诚信文化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区在人力资源行业大力开展高质量发展培训,组织辖区内 66 家人力资源企业参训,培训内容包括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案例分析等,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企业深刻认识到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
五、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一是我区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服务指导、全面审核等方式,推进“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有序开展。目前,湖北省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我区34家企业上榜。二是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定期巡查和综合评价,对物业服务质量优秀的企业进行表彰,对服务质量较差的企业进行公开通报,并于每季度开展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一体化考核,评估现状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开展一体化季度考核3次,发布物业服务质量巡查通报7期,信用处理物业服务企业33家。同步,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监管,将信用分级分类广泛运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发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8次,引入信用等级分类开展抽查占比72.22%,抽查事项覆盖率94.68%。
六、健全“增信通”服务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增信通”服务机制,黄石港区积极开展“信用+”联合激励应用,让优质纳税信用“有形亦有价”,激活经营主体主动守信、维信、增信的动力,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今年7月,我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黄石港区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实施方案》,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税收服务和管理、产业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增值化服务等六个方面对A级纳税人给予联合激励措施,促使纳税人自觉维信、主动增信。并在全市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黄石港区有34家A级纳税企业获评,其中3家A级纳税企业累计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2250万元。
七、创新融资信用服务和产品
一是联合银保监部门深化“银税互动”,实现双方数据共享,有效提高守信企业信用贷款规模,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目前,黄石港区共有2072户纳税人向银行申请“银税贷”,681户纳税人通过审批,银行贷款金额3.75亿元。其中前期提交复评、修复申请的纳税人中已有7户纳税人申请了“银税贷”384.2万元,真正实现了纳税信用的“增值变现”。二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完成全省通办,实现了平台改造升级,并已全面覆盖。在所有政采贷业务中,对满足线上“政采贷”授信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全面推广一站式融资服务模式(即利率优惠20%、1天放款、0抵押、0跑腿),各银行机构为客户提供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协议还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更大力度支持中标供应商融资。
八、持续深化信用应用场景
在原有的“信易+图书”“信易+政务服务”“信易+家政”“信用+医疗”等应用场景基础上,相续探索开展了“信用+风险”“信易+信用承诺”“信用+物业服务”等应用。如我区持续推动建立“信用+风险”动态监管机制,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纳税人信用状况有机衔接。将黄石港区A级纳税人信息录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实施动态更新。在日常开展监管检查中,对信用状况好、风险低的纳税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纳税主体,按正常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纳税主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2024年,黄石港区开展外资企业经营信息部门联合抽查,A级纳税人的抽查比例为5%,C级和D级纳税人的抽查比例分别为50%、100%;对超市行业开展“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加大对B级和C级纳税企业的抽查比例,分别为50%、100%。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紧紧围绕2024年版国家信用监测考核体系,着力推进信用信息归集数量质量双提升、政务诚信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修复一件事、诚信主题宣传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