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勇 通讯员 董嫚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市中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日前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市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对标一流营商环境,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完善企业权益保护机制,不断优化诚信法治环境,为黄石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市中院首先成立全市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功荣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专班成员。
行动方案的工作重点,一是办理破产案件,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优化破产启动程序;多途径提高债务人资产利用率,保证债务人资产的完整性及最大化;规范破产重整程序,限制享有重整计划表决权的债权人,保证异议债权人应获得收益不低于破产清算收益;保证债权人参与管理人选任、资产处理及知情权,提高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度。二是保护中小投资者,依法妥善快速处理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等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不当行为的案件,加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司法保护;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有关公司信息披露等监管制度,通过诉讼帮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及治理能力。三是执行合同方面,在办理涉公司诉讼中,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在办理涉公司诉讼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减少诉讼成本;严格公正司法,优化法院内设机构及办案流程;推进法院信息共享。
此外,法院推行一系列优化服务,一是推行延时服务,对到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服务中心办事的当事人,原则上不得以下班为由拒绝接待当事人;二是实行限时回复,对诉讼、信访当事人,负责接待的人员能及时答复的及时给予答复,及时答复有困难的原则上7个工作日以内答复;三是探索网上办理,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办理,方便当事人诉讼;四是缩短办案周期,在严格执行法律对各类案件审限规定的基础上,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原则上各类案件审理周期在去年基础上缩短2天;五是缩短退费时限,符合退费规定和手续完备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是开通短信服务,围绕案件当事人关注的案件信息,开通案件信息推送平台,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审理执行信息。
市中院要求,全市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主动担当,有所作为,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推进到位。同时,市中院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重点督查相关配套文件制定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全市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各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对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法院和部门将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