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10时许,大冶市公安局巡警大队门前,该大队民警将一名刚抓获的“老赖”正式交接给大冶法院。这是该市法院、公安联席会商会议精神和部署后,逮到的首个“老赖”。
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针对部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的现状,大冶市法院、公安联手出击,从2019年元月1日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猎赖”行动。大冶市法院提供400多名“老赖”名单,大冶市公局巡警大队逐个进行研判分析、布控,很快将多名“老赖”进入布控范围。当日上午巡逻民警锁定驾车潜回大冶的曹某,立即出警抓获。隐匿多年的曹某没想到被公安民警逮住,竟然是因为他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退还投资款义务。
曹某是大冶人,其与石某合伙投资铜矿,因投资不成功,经双方协商,曹某同意退还石某投资款65万元,后曹某仅退还2万元。石某诉至法院,大冶法院2011年10月下达民事调解书,曹某应返还石某投资款63万元,定于2012年6月30日前付清。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大冶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但曹某踪影全无。在“猎赖”行动中,曹某被公安一举抓获。当日,大冶法院对曹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据他本人交待,其在山西有债权,负责此案的执行员吴风炎表示,他们将继续深挖执行线索,努力执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