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城区“黑车”非法营运问题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9/07/01  |  来源:东楚晚报  |  专栏:黄石动态

2018年4月至5月,黄石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了我市城区多处地段存在“黑车”(指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未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营运的车辆)非法营运的问题,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问题曝光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
  通过调查核实,我市相关责任部门在整治城区“黑车”非法营运问题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市城市客运管理局作为负责对我市城区七座以下(含七座)的非法营运小客车(俗称“黑的”)查处的部门,一味强调调查取证难等客观原因,不主动担当作为,且擅自降低行政处罚标准进行行政处罚,查处“黑的”力度明显不够、效果明显不佳。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负责对我市城区七座以上的非法营运客车(俗称“黑巴”)查处的部门,对根治“黑巴”非法营运问题统筹谋划不力,查处强度和力度明显不够,导致整治“黑巴”市场的效果明显不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上级单位,对我市城区“黑车”非法营运状况调查不够,对整治工作部署、指导、督办不够,且监督检查形式主义严重,未发现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对“黑的”擅自降低行政处罚标准的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批评教育处理;给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陶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周金铧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别给予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陈杰,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薛鸣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局稽查安全科科长王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梁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别给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王家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健诫勉谈话处理;给予西塞山区运输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副所长黄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所工作人员袁海南批评教育处理。责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市城区“黑车”非法营运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暴露出我市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履职尽责不力甚至乱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全市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矛盾。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抓队伍管理不放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跟中央部署,勇于担当作为,有效破解各类难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问责力度,推动党的事业稳步向前。

东楚晚报|201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