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新县成立清查工作队,按照疑似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单,对辖区内所有的农业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清查,做到逢棚必查,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此次分类排查整治三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经核查,阳新县共计清理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206宗(主要涉及猪、牛、鸡、羊、鱼、鹅等养殖业和金银花、药材、葡萄、蘑菇、食用菌等种植业和观光农业),总面积9355.94亩(含耕地5814.49亩),其中:备案181宗,面积8981.24亩(含耕地5663.49亩)。涉及违法建设用地25宗,面积374.7亩,其中耕地150.99亩。
截至目前,25宗违法用地,已拆除9宗,总面积136.7亩,其中耕地8.12亩;正在拆除2宗,总面积60.4亩,其中耕地2.49亩;后期计划拆除7宗,总面积47.5亩,其中耕地34.72亩;正在补办建设用地手续6宗,总面积126.9亩,其中耕地105.67亩;准备置换用途1宗,面积3.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