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为我这个小案件东奔西跑,我却一直采取躲避的方式来应对,在此,我郑重地向负责这个案件的法官说声对不起。”日前,差欠物业费仅千余元的张某被拘传后写下了上述“悔过书”,并将执行款全部交清。据悉,自今年7月份以来,大冶掀起了一场横扫小标的案件的执行风暴。
执行生效裁判堪称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特点,大冶法院提出:“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必须力争穷尽一切措施执行到位。”大冶法院召开“小标的案件执行推进会”,针对小标的执行案“小案不小看”,一律采取高压态势,并作出刚性执行要求:“一件不留”、“零容忍”。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郭某差欠赔偿款1.8万余元,却迟迟不愿赔付这最后的余款。今年元月29日,该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数张银行卡上的资金加起来也只有几十元,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但其还是没有履行。
在小标的案执行中,今年7月12日,执行实施四处负责人李海江带领干警赴大冶市殷祖镇某村郭某的家中,其母亲见执行干警要拘留郭某,便一下躺在门口紧闭双眼装作昏倒的样子,阻止执行干警进入家门。李海江宣布暂缓实施拘留措施,执行干警扶起当事人母亲,耐心进行劝说,最终说服其母亲,不阻止法院采取拘留措施,郭某被拘留。
7月18日,郭某家人替其交付了全部执行标的款1.8万余元,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司法拘留。郭某说,本以为执行款“大头”都给了,这个“小头”不给算了,结果还是赖不掉。
在大冶这场小标的案件“零容忍”的执行中,同样赖不掉的还有被告杨某,判决整四个月不履行义务,拘留一日即还款。
2017年10月,原告张某到被告杨某处承接工地上的工作,双方约定每日工资150元。2018年2月,经双方结算,被告应付工资9800元,被告支付6000元后,称资金不足,要求原告借给他8000元,原告又借给被告现金8000元,故被告共欠原告11800元未偿还至今未付。2018年4月23日,大冶法院判决杨某应当支付原告张某工资款和现金借款合计11800元。但杨某未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杨某仍置之不理,8月17日,杨某被列入失信“黑名单”,8月23日,大冶法院干警赶赴金湖办事处某湾被执行人杨某住处将其拘传。次日,杨某家人火速凑齐11800元交到法院,申请人领到该款,案件执行完毕,杨某被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