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做好四个坚持 打造信用人社
发布时间:2019/07/01  |  来源:  |  专栏:黄石动态

来源: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以来,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以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为目标,立足部门职能,积极整合资源,着力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开创了“信用人社”工作的新局面。具体来讲,我们主要是做到了“四个坚持”:

一、坚持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创建工作。我们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我局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我市创建国际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专责,层层抓好落实。制定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督办检查、定期通报等制度,倒排工期,加紧推进,确保各项信用体系建设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制定方案。按照黄政办函〔2016〕76号、黄信用〔2016〕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实施诚信创业行动计划、加强社会保险诚信制度建设、加强信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16项重点任务,为推进信用工作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深入调研。积极参与省人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和市信用办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结合我市人社工作的特点,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为省、市制定信用建设相关制度当好参谋助手。

二、坚持突出重点,积极打造“信用人社”。我们将信用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信用管理业务化、业务工作信用化,重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三大领域”信用建设。一是推进就业创业诚信示范。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引导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诚信办学,全市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被评为省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建立创业大学生诚信档案,为诚实守信的创业主体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各类创业政策。二是增强社保基金诚信监管。深入实施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完善社保欺诈案件查处移送机制,将骗取社保基金、待遇等失信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全年查处欺诈案件5起、追回社保基金近10万元。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医生医保服务行为诚信检查计分管理制度,暂停医师资格1人。三是加大劳动领域诚信治理。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了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联合多部门实行联合惩戒,在资金支持、融资贷款、招标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坚持规范管理,着力加强政务诚信。我们将政务诚信建设作为推动部门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通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履约践诺,不断提升政务诚信水平。一是推进依法履职。修订“三定”方案,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整理和公布人社局55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319项,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考核评议制等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规范持证上岗行为。三是实行信用承诺。通过实行公务员招录信用审查、开展初任公务员诚信教育,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通过实行事业单位报考人员信用承诺、完善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提高企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意识。

四、坚持强基固本,建立健全信用制度。我们认真推进信用建设领域的建章立制,积极抓好各项信用制度的落实,为加快信用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整合来源,规范渠道。根据制定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归集目录,梳理了65项信用信息渠道来源,加强了信用信息的定向归集和对口报送,明确科室单位数据保障责任,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完整。二是细化项目,依法公开。制定全局行政许可和处罚事项目录,依法依规确定了6类行政许可事项和17类行政处罚事项。建立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实施七日“双公示”制度,提高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是建立阵地,强化宣传。在人社局网站首页开辟“信用信息公开专栏”, 依托信用动态、信用制度、信用黑榜、双公示等栏目,加强信用知识宣传,曝光违法失信行为,打造了人社领域的信用服务窗口和普法宣传阵地。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国发〔2016〕33号、76号、国办发〔2016〕98号等文件精神,围绕我市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更高的要求推动“信用人社”建设,努力助推我市创建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完成一个目标。年底前,基本实现“四个化”,即部门网站信用建设专栏信息发布常态化,信用信息记录规范化,信用信息归集与报送严格化,信用信息产品使用全域化,在人社领域形成信用信息闭环式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循环收集、使用和发布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多层级管理。在成立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总负责人、业务负责人、首席联络员、信用报送员四个工作层级,明确每个层级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

三是实施两大领域诚信建设工程。大力实施政务诚信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的诚信建设。大力实施公务员诚信建设带动个人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公务员诚信建设的社会示范引领作用。


|201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