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  来源:  |  专栏:黄石动态

发布时间:2017-01-25 来源:黄石政府网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政务舆情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晴雨表”,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公信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8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源头治理,夯实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基础


  政务舆情源于政务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源头治理,夯实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基础,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政务公开,减少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及时、不透明、不准确引发政务舆情;一手抓舆情回应,倒逼责任部门履职尽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形成良性循环,互相促进。


  二、明确要求,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体系


  根据鄂政办发〔2016〕86号文件要求,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做到有人员,有分管领导,有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分类处理、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等一整套较成熟的工作机制。


  三、把握重点,明确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抓手


  政务舆情回应的重点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等五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优势,以政府网站为抓手,着力将其打造成政务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的主阵地,具体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涉及全市重大决策、政策、重大项目建设和突发自然灾害等信息,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同意后,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做到随有随发。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上的政策解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6〕46号)精神,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考虑、同安排、同推进,相关解读材料在政策文件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事件等重点敏感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关口前移,做好预案,工作积极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做好政府网站“民生版块”互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改善服务模式,推陈出新,让服务民生更加快捷高效,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在线访谈”、“依申请公开”和“在线办事”等版块工作机制,形成一条龙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黄政办函〔2016〕69号)要求,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回应、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与“在线办事”实行限时办结,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复杂事项10个工作日;积极开通新媒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回应网民关切。


  四、强化考核,压实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市政府办公室从2017年起,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纳入全市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对出现较大及以上政务舆情事件的地方和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因工作消极、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政务舆情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将在全市进行通报,严肃追责问责。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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