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五“全”推进全市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一、“全覆盖”签订《信用承诺书》。所有来我局申请办理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事项的行政相对人(法人、自然人),在首次办理相关业务时应签订《信用承诺书》,各业务科室对签订《信用承诺书》实现全覆盖,及时扫描存档。
二、“全流程”汇总信用信息。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在业务办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执法、登记等业务办理全流程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定期汇总、通报。
三、“全方位”加强信用“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管理。抓好局出台的《信用“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管理办法》落实,积极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红名单”、“黑名单”形成、核查、公示等工作,兑现“红黑名单”奖惩措施,将企业红黑名单嵌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查、登记、执法等全方位业务事项。
四、“全领域”开展系统诚信专项检查。7月中下旬,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一次政府(部门)采购、项目合同兑现、公职人员清欠等诚信专项检查,确保政府(部门)对企承诺事项100%履行,营造全系统良好政务诚信环境。
五、“全时段”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监管。市局明确由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牵头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和二级单位积极配合,专人负责,全年全时段经常性地督导签订《信用承诺书》、信用信息录入、联合惩诫报告、红黑名单管理,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各项硬任务、硬指标限时完成。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