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用承诺制 着力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20/08/21  |  来源:孝感市信用办  |  专栏:省内动态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全面建立并推行信用承诺机制,组织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公证机构、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广大市民公开承诺,获得良好社会效果。上半年在信用中国推送信用承诺相关数据位居全省同行业第二名,司法行政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时限缩短50%以上。良好的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吸引北京、武汉多家大型律师事务所来孝考察,洽谈合作,目前,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筹备在孝感设立分所。

  该局始终坚持“四个明确”,推动落实信用承诺机制,确保承诺事项逐一践诺。一是明确信用承诺告知义务。在受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行政管理事项时,告知信用承诺的对象在知晓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在信用建设方面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后,按照《承诺书》进行承诺。二是明确信用承诺具体事项。法律服务类市场主体在办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相关行政管理事项时,不需要就无犯罪情况、品行情况、材料真实性等取消证明事项一一承诺,只需签订统一的《承诺书》。三是明确信用承诺工作流程。信用对象为机构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承诺对象为个人的,须经本人签名。承诺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个人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重新作出信用承诺。四是明确信用承诺推送方式。《承诺书》由信用承诺对象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信用承诺对象留存、一份交司法行政部门保存。司法行政部门将“信用承诺”推送至“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信用承诺”专栏集中公示。 

  半年来,该局通过建立并推动落实信用承诺机制,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成效,优化了营商环境;简化了市场主体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创新了监管方式,提升市场准入的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形成了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孝感市信用办|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