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宣传进企业——告知书进店上墙 农资人依法经营
发布时间:2020/10/13  |  来源:荆门晚报  |  专栏:省内动态

  近两个月来,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开展农资市场清理整顿时,注重农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在辖区各农资经营企业、门店张贴《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告知书》,就农资经营者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以“告知书”的形式作出特别提示。

  《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告知书》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农资经营者要履行自查义务、确保产品合法。如不得经营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未经审定(引种)或者登记的品种、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不得经营假劣、非法转基因、套牌侵权种子;不得经营假劣农药、国家明令禁止农药、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不得经营应当登记而无“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不得经营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肥料;不得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肥料。

  同时,农资经营者必须依照法定条件申办“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性农药的,必须取得“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固定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持证经营者不得向无证经营者批发销售农药。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应当自行网上登记备案或者向所在地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备案。

  农资经营者要建立健全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购销台账(档案),包括品种名称、数量、价格、生产厂家、用户姓名、联系方式及日期等信息必须记录完整;记录形式原则上要求作电子记录,也可以是纸质文本记录;台账(档案)必须保存2年以上,确保农资产品进销全程可追溯。

  农资产品要摆放有序,不得与食品百货混存经营。农药与种子、肥料应当分开摆放;农药货架应当设立“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指示牌,按指示牌分门别类摆放;经营农药要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指示牌,要安放防渗漏的容器,主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资产品与食品、日用百货不得混存混放,不得同店经营,谨防污染安全事故。

  另外,农资经营者向用户推介农资产品要据实客观,不得夸大产品性能,不得推销非法农资产品,不得超范围推荐使用农药,要提醒用户严格按标签或者使用说明及风险提示使用农资。要加强农资售后服务,对用户反映的使用问题或投诉要积极响应,防范使用风险。


荆门晚报|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