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一:
5月12日8点左右,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柳某家附近,恰逢骑着摩托车的被执行人经过,看到门口的执行法官,被执行人这才回过神来。
“抓我干啥子哦?我又没违法!”
不!不!不!
没那么简单
2015年,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借款800000元,后累计偿还本金500000元,2017年向申请执行人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剩余借款300000元”,时间已长达四年多,至今尚未支付。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拒不履行义务后果很严重!”
除非还钱
不然就乖乖跟执行法官走吧!
执行现场二:
“我身体有残疾,你们不要带走我!”
“有没有相关资料证明?”
“考虑到你的双腿三级残疾情况,的确不符合拘留条件,本院决定暂不拘留你,你回去后要积极筹款,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鉴于被执行人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对其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被执行人也向法院承诺会积极筹钱偿还。
在保证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尽可能使善意执行与公正执行相结合,这也是潜江法院执行干警一直所贯彻的善意执行理念。
执行现场三:
被执行人陈某是张金镇某村民,2013年4月3日,被执行人以发展养殖业需资金为由向张金支行申请贷款,与申请执行人签订《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此后被执行人仅只支付利息20.34元,其借款本金、相应利息及罚息,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讨无果,直至今日,已欠款长达8年多。
执行当日,执行干警赶至陈某家中,陈某正在农田中干农活,看到执行干警的被执行人陈某十分淡定。“我跟你们走。”俨然一副与己无关的姿态,也让执行干警深感无从下手。后续因拒不履行义务也不能达成执行和解,陈某被法院依法拘留15日。
5月12日集中强制执行行动中,截止下午18时,潜江法院共对8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司法拘留,扣押车辆1台,现场调解4件,执行到位标的9.6万余元,执行罚款4000元,执结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