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信用办[2016]9号:黄石信用办转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6  |  来源:市信用办  |  专栏:黄石制度

转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发改委联合税务总局等29部门共同签署的《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黄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9

附件: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市信用办|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