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说要重金购买您闲置的银行卡、手机卡,你会卖吗?不少人或许会迟疑一下,但大冶警方告诉你:这种行为,或许会涉嫌违法犯罪。11月7日,大冶男子柯某就因此被警方刑事拘留。
男青年柯某,家住大冶长安北路附近。
今年4月底,柯某待在家中,朋友郑某在微信中告诉他,有一条“生财之道”。郑某说,他的公司需要2张银行卡走流水,如果柯某能够提供,公司可以支付每张卡不少于800元好处费。柯某得知有如此轻松的赚钱机会,没多问,便一口答应。根据郑某要求,柯某来到银行,为自己一张闲置的银行卡办理了U盾。与此同时,他还另外办理了一张电话卡,并用新办的电话卡绑定了两张银行卡。
5月初,柯某将新电话卡、两张银行卡、U盾一起快递寄给了郑某。
不久,云南警方打来电话,告知柯某,他的银行卡因为涉嫌诈骗被冻结。再后来,柯某被云南警方取保候审。柯某很不理解:自己只是将闲置的银行卡卖给了别人,没偷没抢,怎么就涉嫌犯罪了?
11月7日,大冶警方将柯某传唤至东岳路派出所讯问。经过初步调查,柯某售出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流水达170余万元。
柯某慌了,他告诉办案民警,他只是答应了对方,事成之后拿“好处费”,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收到一分钱。可此时,悔恨已晚,因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柯某被大冶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均涉嫌违法犯罪,市民切勿为了一点小利出卖个人信息,成为违法分子的帮凶。
(东楚晚报记者 陈子才
通讯员 虞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