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消费 远离不良校园贷
发布时间:2019/07/18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风险提示

南京大学生小陈(化名)在一个帮大学生提供贷款的QQ群里借款1万元,到手只有4000元,却打了5万元的借条,自己父母也遭到“校园贷”犯罪团伙的威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起“校园贷”案件二审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网络借贷平台,其中有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号称无抵押、利息低、下款快、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诱导学生办理“校园贷”,很多学生因此陷入“高利贷”陷阱。

不良网络借贷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突破了校园网贷的范畴和底线,特别是一些地方“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不良贷款问题突出,给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为了防范此类风险,目前已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在校大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网贷机构,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将危害消灭在初始状态。

据介绍,广大学生要防止不良网络借贷机构的掠夺性贷款业务,可选取信誉良好的贷款提供者,同时对比能满足贷款要求的贷款提供者,阅读和理解所提供贷款的条款和条件,确保根据贷款自己能负担得起每月的还款支付。

提醒广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不良校园贷,自觉守住“钱袋子”。市处非办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广大学生可多了解金融知识,理性分析贷款实际利率标准,不要贪图小便宜;提高自身甄别能力,在金融服务消费等活动中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提高对不良校园贷及其变种的甄别能力;培养理性消费观,不盲目攀比,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用法律武器保护资金,保护好个人信息,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当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家人商量,并向学校报告,向公安部门报案。


信用中国|201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