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冠,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是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长,亦是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一名从事法律服务的共产党员,他始终践行着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他办事细心、吃苦耐劳,时时刻刻为群众切身利益着想。遇到困难也绝不退缩,运用自己专业知识为群众排忧解难。2019年8月,市民蔡某因一笔逾期三年的欠款未收回,向徐冠咨询。徐冠同志在了解基本情况后,陪同蔡某调查走访知情人,收集相关证据。主动与债务人联系,进行商榷,经过调解,债权人蔡某拿到了欠款。在这个过程中,徐冠同志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依法办理案件。未收取当事人蔡某一分额外费用,也拒绝了当事人的吃请。两个月的办案过程中,徐冠同志不辞辛苦,在证据极度缺乏的情况下,开展详尽的调查,同时运用情与法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连夜做出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成功解决了当事人的困扰。
他秉公道、务实事、求和谐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各方的尊重,也充分体现了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诚信为本,为民服务”的办案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