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情况报告的通知》,我局立即在高校开展治理论文造假、考试作弊工作的专项活动,并及时进行督导。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制定相关政策,做到有规可依。湖北师范大学制定《湖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湖北理工学院制定了《湖北理工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理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推动诚信教育。各高校通过多种手段加大诚信教育的宣传力度,并组织全校师生学习相关条例办法。各高校积极召开主题班会、签订诚信责任书和承诺书等,引导广大师生坚持诚信写作、诚信考试。
三是加强技术监管,杜绝造假作弊。为从源头上消除论文造假和考试作弊的可能,各高校采用了高科技监测仪器和各种检查手段。对于已发生的不良现象,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恰当处理。截至目前,湖北师范大学发现42例考试作弊的情况,未发现论文作假现象,并对舞弊学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决定,从而减少考试作弊人数,提高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湖北理工学院发现29例考试作弊的情况,未发现论文作假现象,并对舞弊学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