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企业信用状况直接影响其融资、招投标、市场准入等经营活动。部分企业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导致在市场竞争中受到限制。黄石市市场监管局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行风建设为抓手,创新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重回市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具体做法
(一)完善信用修复流程。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依托“信用中国(湖北黄石)”等网站,建立完善黄石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指引,制定详细的信用修复操作规范,明确信用修复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让企业厘清、知晓需提交的信用修复材料,确保信用修复工作规范有序,实现“修复好申请”。
(二)畅通并联修复渠道。加强与发改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违法失信信息的经营主体只需在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一次申请,即可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违法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同时进一步推动信用修复结果协同联动、共享互认,数据多跑路,实现“一件申请,多项修复”“一次申请,全网修复”,进一步节约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时间成本,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做到“一键同修复”。
(三)探索实行“代修复”制度。作出决定的部门经办人应主动帮助、指导经营主体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对可由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供。对操作有困难的修复申请人,全程代办,协助填写表格、提交材料,全流程“有感服务”。对符合修复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修复申请人,采取“即来即办”的方式,修复受理后及时告知经营主体修复结果,高效完成信用修复工作,变“被动等修复”为“主动送服务”,经营主体“无需主动询问”“无需反复填报”“无需来回跑腿”,让经营主体感受到“无感便修复”。
二、主要亮点
一是事前推行“三书送达”机制。黄石市场监管部门向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严重违法经营主体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设提示书》,告知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方式、条件和具体流程等,在帮助经营主体自我纠错、重塑信用的同时,推动经营主体合规建设,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水平,从源头减少违法失信行为的发生,提高经营主体对信用修复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二是事中严格修复审核。将信用修复工作与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紧密结合,采用“大数据比对+人工核查”方式,确保企业整改到位,信用修复真实有效,杜绝“吃拿卡要”“权力寻租”现象,杜绝虚假修复。三是事后跟踪管理。对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采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定期回访,确保其持续合规经营,形成“修复一个、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
三、工作成效和意义价值
(一)修复效率显著提升,打造温度监管。今年截至8月25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1860条,涉及经营主体823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49条;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36条。为企业重回合规经营“松绑”,信用修复满意度达100%。共制发“三书同达”相关文书各285份。信用修复全流程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速64.29%,企业满意度达100%。
(二)提升信用行风建设,实现良性循环。通过“惩戒—整改—修复”,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黄石市经营主体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小切口”改革服务带动经营主体“大发展”,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黄石市市场监管局的经验表明,信用修复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行风建设与监管效能提升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化信用修复机制,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的“黄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