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的法官们,是你们给酒店找了一条‘活路’……”日前,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解除了对辖区某疫情防控定点隔离酒店账户的冻结查封,并通过善意灵活的执行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原来,杨某与裕华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酒店法定代表人赵某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对该酒店进行装修。然而工程完工后,施工款却一直没有按时到位,杨某将该酒店和赵某告上法庭。去年年底,杨某与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赵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裕华区法院调解结案。当事人在调解书中约定,被告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每月支付原告17000余元,第三人同时也是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被执行酒店营业收入大幅减少,未能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杨某向裕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封冻结了该酒店及第三人赵某的账户。
刚查封了账户,法官就接到了被执行酒店法定代表人赵某的电话。赵某说,酒店今年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因疫情防控需要,该酒店被政府指定为外地来石人员的疫情防控定点隔离酒店,也算是在极端困难的形势中看到了曙光。但酒店账户被查封,给酒店经营带来了诸多不便。赵某在电话中恳请法院和法官先把他个人和酒店的账户解封,并承诺等酒店的营业收入到账后立马还钱,一刻也不耽搁。
考虑到实际情况,裕华区法院的领导立即开始着手研究解决方案。为保障被执行酒店的正常运转,承办法官核实情况后,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进行了沟通,向其解释了疫情防控期间该酒店面临的困境,并说明被执行人赵某承诺在酒店营业款到账后立即还清1至4月的欠款,其他所欠部分也会按时还款。
随后,法官将杨某和赵某约至法院进行协商。一到法院,赵某就向申请人杨某出示了相关材料,并表达了决心。杨某在得知了详情之后也表示,只要对方有还款的诚意和决心,不是恶意拖欠,同意解除对被执行酒店及赵某账户的冻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就这样,双方在法院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法官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赵某及被执行酒店账户的查封冻结,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裕华区法院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