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不能先不要卖我的房子,我马上想办法还钱。”近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路某电话,在收到法院的拍卖裁定书后,被执行人路某表示愿意积极筹款来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魏某与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殷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路某偿还原告魏某借款本金2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路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路某均置之不理,并对法院的多次传唤拒不到场。通过向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询,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路某名下的房产。申请执行人魏某向法院申请评估拍卖该房产。
在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路某邮寄送达冻结、查封裁定书时,被执行人路某并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认为该房屋是自己的唯一住房,法院不会进行拍卖。谁料到不久后又收到了法院的拍卖裁定书,路某这下慌了神,为了保住自己的房产,这才主动联系执行干警积极筹款,向申请执行人魏某一次性履行全部借款及利息35万余元,该案得以圆满执结。